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市容环卫分会工作范围
时间:2019年09月11日 【点击:次】
一、本分会在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的领导下开展本行业范围内的工作。
二、宣传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;研究探讨全省市容环卫行业改革与发展的理论、方针和政策;接受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专题调研,提出行业发展政策和建议;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法律、法规。
三、制定行约行规,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,规范行业行为,推进行业诚信建设,维护行业的公平竞争。
四、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广大环卫职工的要求和意愿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沟通会员与政府及其它组织的联系,反映社会诉求,协调会员与会员、会员与非会员的关系;为会员提供法律、政策、技术、管理、市场咨询和产品推介服务。
五、根据主管部门安排部署,承办本行业培训的具体工作;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行业统计工作。
六、开展国内外经济、技术和信息交流与合作,发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社团的合作交流和友好往来。
七、利用会刊、网站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政策;宣传发布本行业信息及国内外同行业发展动态。
八、承担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相关工作。